发布时间:2025-10-15 17:57:27    次浏览
江淮晨报讯:安徽省个人在自有停车位,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将不用办证;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鼓励、支持研发窗户、阳台隐形防盗防护设施;城市道路的十字路口将设置便于盲人辨向的音响提示设施……近日,安徽省住建厅集中答复了省两会的建议和提案。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桩将不需办证在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黄群英代表提出了“关于增加非机动车充电桩的建议”。对此,省住建厅城市建设处表示,将督促各地制定公共建筑物、社会公共停车场和老旧居住(小)区充电设施配套改造实施办法,按照“谁使用、谁付费”、“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加快充电设施配套建设。我省还将简化报建程序,加快充电设施建设速度。今后,个人在自有停车库、停车位,各居住(小)区、单位在既有停车位安装充电设施的,都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另外,我省还鼓励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停车设施,结合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增建或改建非机动车充电桩。明年底市县建成区公交站500米全覆盖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林敏委员提出了“关于整治规范各类停车场的建议”的提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城市建设处表示,计划到2017年底,我省基本实现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公交站点500米全覆盖。到2020年,城市和县城完成步行和自行车道路体系建设改造,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城建成完善的公共自行车系统。来源:江淮晨报近期热点推荐(关注公众号后,在对话框中回复序号数字查看相应文章!)1.首钢城运公司中标7.5亿立体停车场项目大单2.交通部:加快ETC推广 探索在城市停车等领域广泛应用3.太拼了,上海小区上演抢车位!4.芜湖交投第二期停车场建设专项债发行成功5.福建《泉州市“十三五”城市公共停车场专项规划》正式敲定